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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妇女15人强奸3人 被告人被处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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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5 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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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抢劫强奸妇女,25岁的姚高波走到了他的人生尽头。7月8日,遵照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命令,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抢劫强奸犯姚高波执行死刑。

25岁的姚高波系陕县湾乡农民。自2003年2月至2004年3月,姚高波携带刀具,以暴力手段抢劫妇女15人,所抢财物折合人民币16102元,抢劫中强奸妇女3人。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姚高波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姚高波不服,提出上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姚高波使用暴力手段抢劫妇女15人,强奸妇女3人,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强奸罪。遂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下达了执行死刑命令。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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