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在不到一年半的时间里,黄连枝强奸、猥亵了村里的6名女童。日前,福建
漳州市
龙文区法院依法对黄连枝判处有期徒刑11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6月至2002年9月,黄连枝利用“朋友”关系骗说带其女儿去摘龙眼,或趁着村里的女童独自在砖窑园放牛、凌晨一人去菜市场、傍晚被父母唤去食杂店买东西等“机会”,采取暴力、威胁手段三次先后对2名幼女实施强奸,对4名幼女实施抓摸猥亵行为。黄连枝强奸、猥亵儿童的行为,严重危害幼女身心健康,在周围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
据此,法院认为,黄连枝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另据警方调查,黄连枝染此恶习已久,村人知情的很多,但至案发时止没有人告发,敢站出来作证的更是少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