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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烂王”起淫心 拦路强奸判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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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5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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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4月29日,江苏省通州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强奸案。被告人张某在去收废品的途中,遇一单身美女顿起歹念,多次的追逐行不轨,在该女报警后仍贼心不改,终被公安人员抓获而强奸未遂,被法院一审判决有期徒刑6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家住如皋市郭园镇的张某,今年35岁,小学文化,平日早出晚归,以四处收废酒瓶为业。今年3月4日凌晨,张某骑自行车沿204国道行至通州市与如皋市交界地段时,见被害人刘女单身步行,即起奸淫歹念,先后两次沿刘女逃跑的方向追赶,并将刘女摁倒在地并伏在其身上乱摸,并欲行奸淫,刘女奋力反抗并呼救。后因有过路汽车灯光照射及附近居民闻讯赶来制止,张某被迫松手。在刘女逃至一加油站内报警时,贼心不改的张某也赶至该加油站,正好被在附近值勤的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违背妇女意志,拦路使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情节较为严重,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故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未遂),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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