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78岁老汉强奸40岁精神疾病患者获刑3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5-25 12:44
人浏览
今年78岁,本应享受儿孙之福的被告人黄为才,却强奸精神病女。7月3日,江西省定南法院判处被告人黄为才有期徒刑3年。

2007年4月2日上午11时许,被告人黄为才在老城镇老年宫打麻将时,见患有精神分裂症的被害人谢某某(女,40岁)走到其身边,向其讨要香烟,便产生了奸淫谢某某的想法。被告人黄为才便将谢某某带至家中,当谢某某向其讨要5元钱时,被告人黄为才提出发生性关系后才会给钱。待谢某某同意后,被告人黄为才对谢某某实施了奸淫,并给了谢某某人民币5元。

2007年4月19日上午11时许,被告人黄为才在赶集回家的路上,又遇被害人谢某某挑糠回家,便一同去到谢某某的家中。被告人黄为才在谢某某向其讨要钱时,便提出要在发生性关系后才会给钱。当两人脱了内外裤,欲发生性行为时,被被害人的丈夫当场抓住。被害人的丈夫将被告人黄为才扭送到老城派出所。

法院审理后认为,明知无责任能力的妇女(如呆傻妇女或精神疾病患者)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均构成强奸妇女罪。故法院依法认定被告人黄为才强奸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