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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强奸受害人绑架同伙 京珠高速抢劫团伙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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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5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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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京珠高速公路特大团伙抢劫案,黄伟昌、黄江飞等10名被告人出庭受审。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6年1月22日至9月21日间,被告人黄伟昌、黄江飞、王小军、罗冬发、胡亚冬、罗某伟、吴辉、蓝某、林伟安、陈某时分时合,伙同他人,携带木棒等作案工具,先后14次窜至京珠高速公路粤北收费站、粤北服务区、仁里村等路段,对过往司机、行人沈某文、谢某等21人实施抢劫。共抢得人民币93080元、手机19台和金项链、金耳环等物一批。

 检察机关同时指控称,2006年7月13日晚,被告人黄伟昌、黄江飞、王小军伙同他人在京珠高速公路粤北服务区南行1千米处,对行人谢某等3人实施抢劫后,黄伟昌将谢某推下高速公路,拉进一个人行涵洞里,使用暴力强行与谢某发生性关系。然后,黄江飞、王小军又轮流强行对谢某实施猥亵行为。

 检察机关还查明,2006年9月20日,被告人吴辉、蓝某、林伟安、陈某等4人在闲聊中讲到与罗冬发一起抢劫时分赃不匀一事,决定勒索罗的钱。于是陈某叫人叫来徐善国等6人(已判刑)。次日凌晨,蓝某将罗冬发等3人引到陈某在浈江区大塘路的租住处,徐善国等人对罗进行殴打,从罗冬发的身上搜出一张银行卡,并逼其说出密码后在柜员机上取款4000元。然后,徐善国等人将罗冬发转移到山子背的一个山洞里,再逼罗冬发打电话要其家人汇4万元到指定的账号。当天中午,吴辉等人被公安人员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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