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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遭邻居调戏后报复强奸其儿媳 男子获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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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5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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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遭受邻居调戏,不是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是采取“以牙还牙”的方式,将邻居新婚不久的儿媳强奸。5月11日,经山东省聊城东昌府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王雁华有期徒刑5年。

  今年34岁的王雁华木工技术娴熟,常年在外打工,妻子姜芳梅带着8岁的孩子在家中生活。52岁的王克尚是王雁华一墙之隔的邻居。平时两家关系较好,来往不断。王克尚看到王雁华常年在外,姜芳梅性格开朗,长相姣好,加上自己的的老婆去年秋天去世,寂寞难耐,便产生了非分之想。

  从今年春节过后,王克尚就有事无事地到姜芳梅家串门,在帮助干农活的同时,用低级下流的“黄段子”来调戏姜芳梅,有一次还将自己的“咸猪手”伸到姜芳梅的衣服里。作风正派的姜芳梅忍无可忍,便打电话告诉了正在上海打工的丈夫。

  王雁华闻听自己的爱妻遭受调戏,急忙返回老家,寻找机会进行报复。他先是把目标放在王克尚19岁的女儿身上。经过观察,他发现王克尚的女儿虽然年轻,但又黑又胖,自己无论如何都提不起兴趣。于是,王雁华放弃了这一念头,又打起了王克尚新婚不久的儿媳妇小娟的主意。

  2009年2月26日晚,小娟骑着电瓶车从娘家返回婆家。当她走到离家还有不到二里地的地方,等候多时的王雁华从侧面掀翻电动车,把小娟拖到废弃的机井屋中,将其强奸。遭受凌辱的小娟顾不得浑身疼痛,光着身子跑回家中报警。3月5日凌晨,王雁华被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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