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打牌滋生矛盾 故意伤害获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5-29 03:46
人浏览

  蓝山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故意伤害罪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刘清水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经查,被告人在与杨晋等人打牌时发生冲突。当晚,被告人刘清水与他人合伙购买的一辆奇瑞小轿车玻璃被杨晋等人砸烂,后经当地村干部劝解后才平息事态。次日早上,杨晋带上本村的几名年轻人到被告人刘清水经办的早餐店论理。尔后,双方发生争吵并斗殴,被告人刘清水用铁棍将其中一人头顶部、双上肢、右下肢打伤。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系被他人用钝器打击引起的全身多处皮肤软组织挫伤、右尺骨、右胫骨骨折,定为轻伤,并构成八级伤残。

  之后,被告人意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主动认罪,且有悔罪表现,其亲属也及时代为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遂法院依法从轻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永州法院网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