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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聋哑人抢劫拒不透露姓名 被以"无名氏"提起诉讼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5-29 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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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聋哑人近日因涉嫌抢劫被检察机关以“无名氏”为代称提起公诉,这是由于两名嫌疑人拒绝透露姓名和年龄等任何资料所致。

  广州越秀区检察院解释,只要证据确凿,即使嫌疑人不透露姓名和年龄一样可以起诉。

  据了解,这两名聋哑人在去年11月28日经过骨龄鉴定,确定两人年龄均为18.4岁。两人均因涉嫌抢劫罪于去年10月1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0日被逮捕。

  由于两人拒绝透露自己的详细情况,经过骨龄鉴定,确认二人已达到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后,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中将二人分别称为“无名氏1”和“无名氏2”。

  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中称,去年10月12日上午10时许,“无名氏1”、“无名氏2”伙同另一同伙窜到解放北路越秀区第二人民医院对面马路附近,乘被害人余某驾驶小轿车慢速途经该处时,对受害人实施抢劫,抢去余某放在驾驶室右前座的1个手袋(内有人民币14000元及1台价值人民币940元的移动电话等物)。二“无名氏”携赃逃离现场时,被闻讯赶至的公安人员抓获。缴获的赃款、赃物已由公安机关发还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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