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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10元沦为罪犯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5-29 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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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为谋上网费,伙同他人,在一学校门口拦截几名同学,提出要“搞点钱上网”,遭拒绝后对人一顿拳打脚踢,从裤兜里搜出了10块钱。受害人举报后被抓。

鉴于被告人李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属未成年人犯罪;且抢劫数额不大;认罪态度较好等情节,法院最终对其适用了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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