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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罪名改变,以抢劫罪从轻处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5-29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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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剑明因抢劫暨绑架罪被检察院诉至法院,我作为辩护人经过仔细全面地研究案件情况及会见被告人,庭审提出绑架罪定性不当和抢劫罪有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现法院采信该辩护意见,判决绑架罪(法定刑十年以上)不成立,以非法拘禁罪判处十个月有期徒刑,对抢劫罪从轻处罚判处二年有期徒刑,合并执行二年半。当事人及其家人对此很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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