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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控3起抢劫,最终被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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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2 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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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3起抢劫罪,最终判缓。

2009年11月,马燕萍律师接受抢劫案犯罪嫌疑人苏某家属委托,为其辩护。起诉书指控犯罪嫌疑人3起犯罪,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3起(包括3起)以上属于多次犯罪,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接受委托后,律师仔细研究了相应案卷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通过细致研究律师发现证据卷中,存在疑点,在法庭辩护中,依据疑罪从无的原则为其辩护,遗憾的是一审法院没有采纳律师的意见,被告人被判处7年6个月的刑期;在上诉期内,被告人提出上诉,二审律师继续为其辩护,经过多方努力,终审判处3年有期徒刑缓刑3年。出 看守所那天,律师亲历被告人重获自由的激动时刻,可以无愧的说,没有律师艰苦细致的工作,不会有今天的结果。

该案已经终结,但还有许多像该被告人一样的犯罪嫌疑人同样需要律师的帮助,希望通过律师的工作得到公正的审判。做个对当事人负责的律师是我毕生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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