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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俩青年抢劫出租车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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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2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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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福建省武平县两名不满20岁的毛头小伙子,因财迷心窍,竟抢劫出租车司机,今天,武平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马龙、朱斌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元。
经审理查明,今年1月24日晚,被告人马龙接到同伙钟书荣(在逃,另案处理)的电话称,其与方某于当晚租乘出租车从龙岩市区回武平县城,要求被告人马龙在武平县作好准备,将交给司机的租车费抢回来。被告人马龙、朱斌和同伙兰天金(在逃,另案处理)即准备了一把长约一米多的马刀。期间,被告人马龙与钟书荣多次用手机联系有无到达武平县城。次日凌晨1时40分许,被告人马龙获悉钟书荣租乘由被害人涂某驾驶的出租车已到达武平县职业中专附近公路上时,被告人马龙、朱斌和携带马刀的兰天金便骑摩托车故意刮擦涂某的出租车,后以摩托车被出租车刮擦为由,兰天金手持马刀叫涂某下车,被告人马龙、朱斌和兰天金胁迫涂某将身上携带的手机1部(价值100元)及现金350余元交出后抢走,还威胁涂某不得报警。
法院认为,被告人马龙、朱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以胁迫的方法,当场劫取他人财物价值450余元,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二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预交罚金并退出违法所得,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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