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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缓刑犯抢劫患病人被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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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2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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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永州市农民王虹在缓刑考验期间不思悔改,竟持刀抢劫医院住院部患者及陪护人员20人。近日,永州市江永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与原判刑期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王虹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3000元。
 2003年6月3日,被告人王虹因犯抢劫罪被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出监后,他不但不珍惜这一悔罪改过的机会,反而继续危害社会。

 2006年2月4日凌晨,被告人王虹窜至江永县人民医院外科住院部,采取持刀威胁的手段,先后对病房内的患者及陪护人员周某、高某等20人进行搜身,共抢得手机两台,价值4850元,现金1045元。

 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王虹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3000元;合并原判余刑二年零十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3000元。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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