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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匪持枪驾车抢劫上海老庙黄金店 首犯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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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2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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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今天下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社会关注的嘉定“老庙黄金”真新店被劫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抢劫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被告人粟君才死刑,没收财产人民币五万元;判处被告人吕成德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没收财产四万元。其余两名被告人吕聪军、莫立民分别以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和十五年有期徒刑以及三万、两万元罚金。
今年2月,粟君才在广东东莞纠集吕成德、吕聪军、莫立民预谋犯罪。由粟君才从黑市购买广东牌照尼桑轿车一辆,经吕成德联系向他人取得仿真手枪一支、子弹三发。2月底,四人携带手枪、子弹、撬棒从广东驾车出发到湖南寻找作案目标未果。途中,粟君才指使吕成德、吕聪军窃取一块湖南牌号车牌以备日后作案使用。
3月1日,粟君才、吕成德、吕聪军、莫立民驾车窜至本市嘉定区,经过事先踩点,发现位于丰庄路的“老庙黄金”真新店在安全防范上存在漏洞,于是伺机作案。
3月5日清晨,四人卸下轿车上的广东车牌换上窃来的湖南车牌,由粟君才驾车来到真新店。6点40分许,粟君才、吕聪军、吕成德乘金店值班人员提升卷帘门之机潜入金店内。另一同伙莫立民携带手枪留在店外望风。
进入店堂后,为防止值班人员呼救反抗,粟君才手持菜刀对值班人员张某进行要挟,并和其他两人一起用封箱带将张某的眼睛和嘴巴封住,手脚捆绑。随后,粟君才、吕成德撬开店内柜台,搬出柜台下放置的三个保险柜,并由吕成德和吕聪军将保险柜抬到门外轿车内。得手后,四人驾车逃至南翔镇一仓库内,撬开保险柜,从中取得价值人民币91.4万余元的黄金饰品1043件,以及现金人民币1.1万余元。当晚,四人又将空保险柜抛入河道。
3月6日,四人将所劫黄金饰品藏在一台电视机内运至江苏无锡,并通过某运输公司将该电视机托运至广东东莞。次日,粟君才、吕成德又用相同方法,将一支手枪及两发子弹藏在一袋石灰内进行托运。3月9日,四名被告人在广东东莞被公安机关抓获。
另悉,被告人粟君才曾于1998年9月伙同他人在广西柳州,以找人为由冲入被害人彭某家中,栗君才用铁制的撬棒将彭打成重伤,劫得价值3千余元财物后逃逸。被告人吕德成曾因在广东东莞从事盗窃犯罪,于2003年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市二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粟君才、吕成德、吕聪军、莫立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方法共同劫取金店财物,数额巨大;粟君才还伙同他人入户抢劫,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均构成抢劫罪,依法应予惩处。粟君才、吕成德违反枪支管理规定,共同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均又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依法应数罪并罚。公诉机关指控四名被告人的罪名成立。被告人粟君才因罪行极其严重,且无法定从宽处罚情节,依法应予严惩。被告人吕成德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抢劫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系累犯,依法应予从重处罚。被告人莫立民在共同犯罪中情节相对较轻,故对其辩护人提出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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