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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定假证贩子 8人绑架抢劫团伙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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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2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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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对于到处张贴的办理假证件的小广告,人们深恶痛绝,但有一些不法之徒也盯上了这些办假证人员,以需要办假证为诱饵,伺机对他们实施绑架抢劫。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以绑架罪、抢劫罪分别判处绑架抢劫办假人员的被告人赵阿勇、代小波、马学锋有期徒刑17年、15年和14年,其他五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到10年。
据几名被告人供述,赵阿勇、李鑫一起说如何挣钱时,李鑫提出“抢办假证的来钱快,他们不敢报警”,并说他可以提供办假证人的电话。他们最后约定由李鑫提供办假证人员的电话号码,以要办理假证件为名将办假证人员骗出来,再由赵阿勇组织人员对办假证人员实施抢劫。
2004年3月初,赵阿勇、马学锋、王征伙同他人找到沈某,谎称要办理两个假公章和一个身份证。一看有客户相约,沈某便应约来到石景山区西黄村五环桥的见面地点。沈某刚一到,就有两名男子过来将其衣服撩起蒙在头上并将他拉进一辆黑色轿车,车开到一荒凉偏僻之处停下后,就有人问沈某“想不想活”、“腿想不想要”,在这伙人的胁迫下,沈某打电话给妻子,按赵阿勇等人的要求让妻子送来1000元钱。这伙人收到钱后,沈某才被放了回去。
利用同样手段,2004年3月3日,他们又以办假证为名将王某骗出来,并将王某扣押为人质,通过电话联系向王某的亲属勒索人民币500元,还抢走了王某夏新牌a6型手机1部和人民币50元。第二天,他们又以办假驾驶证为名,将左某约到同一地点,抢劫左某人民币70余元及诺基亚牌n8250型手机1部(价值人民币500元)。同一天,代小波、马学锋、王征伙同他人在赵阿勇的指使下,以办假大学毕业证为名将朱某约出来,朱某到达约定地点后,被自称是警察的王伟胁持上一辆小轿车,后被抢走人民币10余元及金立牌306型手机1部、cdma手机1部、白金项链1条,赃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696.55元。
一中院经审理认为,赵阿勇、代小波等人伙同他人,分别以结伙,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其行为均已构成绑架罪,依法应予惩处;赵阿勇、代小波等人又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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