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挟持幼儿持刀抢劫200元被判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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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2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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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1月10日,挟持2岁幼儿持刀抢劫200元的汪启发,被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00元。
2004年9月15日,刚喝完酒的的汪启发借着酒劲,携带两把水果刀去找本村村民何某某,准备向何索要其兄汪某某赔偿给何的200元医疗费。途中恰好遇见何某某的侄儿媳陈某某,汪启发见陈正怀抱着她刚满二岁的婴儿何某,便产生挟持何某劫取200元的念头。汪启发将何某从陈的怀中哄骗到手,抱着就走,陈某某见状急忙上前要抱回儿子,汪启发即从腰间抽出携带的两把水果刀,威胁说:“你再上来,我就用刀捅你。”陈某某被吓后退,随后汪启发将二岁的何某挟持到一汪姓村民家门口,紧跟而来的陈某某跪在地下恳求汪启发放了孩子,周围的村民也纷纷前来劝阻,但汪启发全然不顾,用刀对着吓得哇哇直哭的何某,继续威胁陈说:“你把我家老二汪某某的200块钱还给我,要不然我就把小孩捅掉,把钱给了,我就把小孩还给你。”陈某某迫于无奈,只好借了200元钱交给了汪启发,汪才将何某交还给陈,随后即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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