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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一男子持玩具枪抢劫被判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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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2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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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天化日之下,一男子戴着毡帽、墨镜、口罩,径直走到昆明市肯德基餐厅大观分店大厅中央,一手拿刀,一手拿枪(实为仿真玩具手枪),对着店里刚上班的工作人员大喊一声'打劫'。打劫男子在抢得68804.7元的财物后逃跑过程中被联防人员抓获……近日,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以抢劫罪判处该打劫男子伍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

现年25岁的伍某是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县人,原系昆明肯德基餐厅大观分店职员。2004年8月30日上午9时许,伍某经过化装,来到了位于昆明市大观商业城的肯德基店。伍某拿出枪和刀到了大厅中央,大喊一声'打劫',立刻把店里的服务员全震住了。随后伍就没再说话,而是用他手上的不锈钢长刀指点着示意工作人员如何做,他把人员全部带到垃圾房里控制住。然后伍某用钥匙打开了一个保险柜,里面有一台照相机,但另一个保险柜怎么都开不了,伍就进到了控制人员的地方,指示餐厅经理陈某打开保险柜,随后拿着抢来的68400.7元及价值人民币404元的潘太克斯照相机一部逃走。

当伍某逃至昆明市五华区青少年宫附近时,碰上了正在巡逻的巡防人员。据该巡防人员回忆说:'当时犯罪嫌疑人跑过来和我对峙着,他用枪指着我的头说,走开,不然我就开枪了,我头一偏,就避开了他的枪口,接着把他摔翻在地。'随后,另外3名闻讯赶来的巡防人员一起制服了犯罪嫌疑人,并将其扭送派出所。两天后,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嘉奖了抓获伍某的4名联防人员及其所属联防中队。

伍某在警方作讯问笔录时说,他作案动机主要是为身患绝症的女友筹钱治病,使用的枪是他从玩具店买来的仿真玩具枪。去年12月30日,五华区人民检察院以伍某犯抢劫罪向法院提起公诉。五华区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开庭公开审理了此案。在庭审中,伍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抢劫事实供认不讳,但他认为其系犯罪未遂,希望能对他进行从轻处罚。法院审理后认为,伍某使用暴力公然劫取公共财产,数额巨大,其行为确已构成抢劫罪,其系犯罪未遂的辩解不能成立,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新华网-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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