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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家族犯罪结伙抢劫5人被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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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2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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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犯下累累罪行的家族犯罪团伙12日在广西北海市终审宣判,全部18名被告人中,16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4人被判处死刑,1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这一犯罪团伙成员除1名被告人外,均为北海市合浦县公馆镇浪坡村徐氏青年,年龄在19岁至29岁之间。从1999年8月至2001年7月,这一犯罪团伙在途经公馆镇的325国道结伙持枪抢劫,共作案28起。其中主犯徐远春、徐东、徐忠、徐德保4人共抢劫现金及摩托车、手机、首饰等,总价值8万多元,并直接导致1人死亡。这4名罪犯均被判处死刑。
这一团伙成员被指控的罪名还有故意伤害罪和盗窃罪。2000年2月,被告人徐东、徐宝伙同他人对陈雄进行报复,二徐持枪连开4枪将正在参赌的陈雄击伤后,其他作案者残忍地用菜刀砍击其手脚,导致陈雄失血死亡。此外,徐氏团伙成员以结伙或单独作案方式,在北海市区、合浦县城及公馆周边乡镇疯狂作案,盗窃摩托车20多辆,价值11万多元。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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