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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学车真抢劫 一少妇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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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2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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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30岁女子为谋不义之财,伙同一男子假借学车抢走他人轿车。近日,该女子被福田区法院判刑10年。
2002年6月初,郑通过广告化名“孙丽”联系上了被害人孙某,对其谎称要租他的汽车“学车”。后来,孙某多次驾着自己的“奇瑞”车接送“孙丽”并教她开车。6月4日晚10时,郑去超市买了红酒等物品,然后和孙一起到上梅林一招待所开房,郑某将事先准备好的安眠药粉末倒进了孙的红酒杯中。次日凌晨2时多,郑某将孙的车钥匙、行驶证待办凭证、车辆购置完税证明、手机及现金300元席卷一空,并打电话叫来陈某把抢劫来的车辆开走。
没过两天,郑某又对同伙陈某故技重施。她用注射器将安眠药注入牛奶内,陈回家喝了后昏睡过去。郑某打电话叫来朱某(在逃),帮她把偷来的那辆“奇瑞”车开走。之后,郑找人以2.5万元的价格把车卖掉了。
近日,福田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后认为,郑、陈二人犯抢劫罪,在共同犯罪中,郑起主要作用,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罚金1万元;陈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罚金6000元。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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