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近日,安徽
宜兴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入室抢劫案。
陈昌、付伟20刚出头,魏军今年才16岁,都是安徽省霍
邱县人。案发前,三人先后来宜打工,都曾在黄某某家做过泥塑。2002年12月22日下午,三个同乡聚在一起谈到了各自的窘困,寻思起了偷盗,并把目标锁定在黄某某家。随后三人立即开始了准备工作。次日凌晨1时许,三人各持刀蒙面进入黄家。栋昌挂空了电话,付伟将一侧充电的手机窃走,后三人悄声窜入黄某某卧室欲寻找钱财。不想,被黄某某发观,黄即喊叫“抓贼”。三人见行迹败露,怆惶逃走。
陈昌、付伟、魏军三人合谋进。入他人住宅,采用暴力手段劫取财物,其行为均构成抢劫罪,且情节严重。宜兴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陈昌有期徒刑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处罚金一千元;判处付伟有期徒刑五年,处罚金一千元;判处魏军有期徒刑五年,处罚金五百元。(文中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