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网瘾难耐竟伙同他人抢劫被判入狱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6-02 23:47
人浏览
没钱上网,又抵不住“虚拟世界”诱惑,两网友竟合谋想歪点子弄钱花,结果锒铛入狱。

2001年10日7日下午,沈某伙同绰号叫“甲鱼”(在逃)的青年,在杭州市临平镇影城游戏机房玩游戏,因身上没有钱,便商量“弄”点钱花。尔后,沈某以“外面有人找”为由将被害人海某骗至影城二楼一处无人经过的角落,并以“吃巴掌”相威胁,从海某衣袋内搜走现金145元。

案发后,虽然被告人沈某的家属积极退赔赃款145元,发还被害人,但其行为已触犯了法律,构成了犯罪。近日,余杭法院作出一审宣判:法院认为,被告人沈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的方法,抢劫公民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应依法惩处。

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法院在庭审中组织了公诉人、辩护人、近亲属从法、理、情等方面对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使其认识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应受刑罚处罚的必要性,帮助其分析了犯罪的主客观原因及应吸取的教训,希望其正确对待审判,积极改过,争做对社会有益的公民。

鉴于被告人沈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犯罪情节较轻、悔罪表现较好,依法予以减轻处罚。最终以诈骗罪判处沈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伍佰元。

来源:中国广播网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