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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包车上装警笛 拦路抢劫判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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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2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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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近日,潍坊坊子区法院审结了一起冒充警察抢劫案件,经不公开开庭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人刘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
2002年6月24日,刘某与郎某(在逃)、肖某等五人,乘一装有警笛的面包车从坊子区眉村镇返回安丘市途中,郎某提议抢劫过路车辆司机的钱财。当行至坊子区东西土产路上时,他们鸣笛追上刘某某驾驶的解放大货车。刘某、郎某下车后,声称是派出所的,随后,强行抢走刘某某现金50元。
坊子区人民法院认为,刘某与他人合伙,冒充警察抢劫他人钱财,构成抢劫罪,应予惩处,但被告人刘某犯罪时不满18周岁,应减刑处罚,遂依法作出了上述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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