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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的哥”不成纵火焚车 残忍凶手被处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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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3 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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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份发生在遵义市的抢劫的哥焚烧出租车案尽管已经过去半年多,但大家对这起惨案都还记忆犹新。近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制造这起案件的凶手张凯被判处死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今年3月3日凌晨,张凯为筹集毒资,萌发了用汽油抢劫出租车“的哥”的念头,携带事前准备的一塑料袋汽油,在遵义市上海路遵义师范学院门口搭乘了被害人雷某的出租车,当车行至金福山庄后,张凯用塑料口袋中的汽油相威胁,强行索要钱财遭到拒绝。在抓扯中,张凯将汽油泼洒在“的哥”身上并引燃了出租车,抢走一台手机后逃离现场。造成的哥雷全身多处大面积烧伤,在法医鉴定为重伤,伤残六级,价值四万元的出租车也被烧毁。

法院审理后认定:张凯以暴力手段劫取被害人财物,已构成抢劫罪,判处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赔偿受害人雷某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12万余元。张凯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张凯的上诉,维持原判。11月9日,省高院在遵义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宣判,罪犯张凯随后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来源:新华网-贵州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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