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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骗租车致司机死亡 抢劫主犯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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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3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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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发生在该市的持刀抢劫出租车司机,并致一人轻伤和一人死亡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皮某被判处死刑,被告人梁某、叶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和14年六个月。参与抢劫后中途逃走的被告人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经审理查明,2006年8月3日凌晨3时许,皮某、梁某、叶某及李某密谋对出租车实施抢劫,皮某、李某在文化宫附近将一辆出租车骗到葡萄园小区门口后,李某下车逃离,按计划在此等候的梁某、叶某同时持刀围向驾驶室,车中的皮某也将利刃架在司机的脖子上逼其交钱,司机假装交钱时趁机启动出租车欲避祸,梁某、叶某见车开走,持刀在后急追,车内的皮某为让车停下,用脚猛踢司机的手部和方向盘,致使出租车撞上人行道上的消防栓和树后停下,司机同皮某在车中搏斗中被皮某用刀捅中胸部,司机逃出车外向路过的出租车求救,在被送往医院途中因刀刺伤胸部致心脏破裂导致急性失血休克死亡。

另外,皮某、梁某、叶某还分别于2006年7月31日、8月1日深夜,以用租车为名,将出租车司机骗到较为偏僻处,然后用利刃威胁司机交出钱物,实施抢劫。三次共抢得人民币五百余元,手机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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