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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男持仿真枪抢劫 路人不顾威胁合力围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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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3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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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对深夜在闹市中心持仿真手枪抢劫女子手机的金虎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4000元。

从黑龙江来沪的无业人员金虎,于2006年11月26日23时许,随身携带刀具、仿真手枪各一把,在上海市余姚路339号附近的人行道上,趁被害人吴某不备之际,夺得吴某右手中黑色拎包一只,内有价值660元诺基亚手机一部及数十元钱款等财物后逃逸。被害人大声疾呼,引起了过路群众上前围堵被告人,狗急跳墙的金虎拔出仿真手枪威胁见义勇为过路群众,但邪不压正,在众过路行人和及时赶到的“110”合力抓捕下,无路可逃的金虎只得乖乖缩手就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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