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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女子为贪财劝说男友抢劫同乡同事被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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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3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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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谋钱财“六亲不认”,两女子与男友合伙抢劫老乡或同事。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两起这样的抢劫案件。

在京务工的小娟(17岁)从同乡田某某处得知其近日即将离开北京返家,遂向男友陶某提议:“把田某某抢了吧,她手里有不少钱”。二人一拍即合,并进行了“周密”的计划。2007年1月15日晚,小娟谎称与男友吵架,要去田某某处聊天,将住在朝阳区的田某某约出上网,由陶某潜入田某某房间并躲藏在洗手间内。随后,小娟又将田某某带回酒店,伙同陶某持刀对田某某进行威胁并将其扎伤,抢走其现金人民币四百元,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八百元)。

小娟与男友为牟取私利,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近日,朝阳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对二人提起公诉。

26岁的刘艳青是北京都市阳光酒店服务员。2006年12月,刘艳春找来男友周建明以及肖同辉,告知二人每月15号是公司发工资的日子,其所住单位集体宿舍内的同事们“手里都有钱”,打算与周、肖二人一同进行抢劫,并为二人画出标明财物放置地点的宿舍内部方位图,准备了作案工具。

12月16日3时许,周某某、肖某按照刘某的指示找到北京市朝阳区小黄庄刘某的宿舍(刘艳青在宿舍中),利用刘提供的宿舍门钥匙蒙面入室,当被屋内人员发现后,持刀对该宿舍人员进行威胁,抢走宿舍内八名女孩财物共计八千余元。抢劫过程中,一同“被抢”的刘艳青还以发短信的方式告知周、肖二人财物所在位置“指挥”作案,后三被告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刘某等三人因涉嫌抢劫罪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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