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入户抢劫并致人死亡 案犯一审被判死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6-03 14:06
人浏览
19岁的陕西农民谭立群,入室盗窃被发现后,残忍地将事主杀害。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6年12月22日22时许,谭立群持刀钻窗进入本市朝阳区一居民家欲行盗窃,被室内61岁的女事主梁某发现,谭立群即持尖刀猛刺梁颈、腹部10余刀,致梁死亡。后谭立群在屋内翻找财物,抢得现金、金条、手机等财物共计价值2万余元。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谭立群采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系入户抢劫,抢劫数额巨大,并在抢劫过程中致人死亡,犯罪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惩处。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