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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抢劫出租车司机 两被告人今领刑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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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3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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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抢劫案,两名被告人王占军、赵清国专门以租车为名,在河南、河北两省交界处抢劫出租车司机手机,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各处罚金1000元。

被告人王占军、赵清国均系河北省漳县农民,两人自认为在两省交界处实施犯罪不易案发,可以逃避法律制裁,遂预谋抢劫出租车。今年4月自6月份,两被告人先后5次分别从河南或河北租车,当行至两省交界处时,对出租车司机进行抢劫,先后抢劫手机4部,价值2317元,共抢劫现金785元,致3名司机轻微伤。另被告人赵清国还曾于2001年抢劫过自行车一辆。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两被告人均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占军、赵清国以谎称租乘他人车辆的手段,途中以暴力多次抢劫他人财物,依照我国《刑法》有关条款之规定,核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鉴于二被告人当庭认罪态度较好,予以从轻处罚,为维护公民人身及财产安全不受侵犯,遂作出了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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