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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害出租司机 主犯一审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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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3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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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杀害出租司机主犯一审被判死刑

 近日,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周先峰死刑,并处罚金5000元;另4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并附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21万余元。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2月1日晚,被告人吴杰、周先峰、周盟龙、周杰、周发斌商议抢劫出租车,5被告人携带作案工具,由周发斌、周先峰拦挡出租车,将出租车司机秦某骗至汉滨区公路上,5被告人持钢管、菜刀等凶器对秦某进行殴打,抢走现金280元及一部手机,5被告人怕罪行败露,遂生杀人恶念,他们将秦某殴打致死,将尸体抛在石板沟桥下洞内并焚尸。次日凌晨,5被告人将抢劫的出租车开至河西镇公路边,放火将车烧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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