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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少女抢劫一38岁黑车司机被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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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3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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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岁男子遭遇17岁少女抢劫,损失轿车一辆、手机一部、现金500元。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2007年8月4日15时左右,一名刚满17岁的女子刘某某在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铁路桥附近打了一辆黑车(红色夏利)欲前往王四营乡孛罗营村。途中,刘某某先以借打手机为名骗取了司机李某某的海尔彩智星3000型移动电话一部,见司机未反抗,刘某某又开始抢开李某某的夏利车(车牌号为京HC0518),并产生了劫取钱财的念头。正当刘某某用言语威胁,强行索要钱财时,同方向驶来一辆红色小轿车,刘某某遂谎称自己的同伙来了,并下车与之打招呼。李某某信以为真,弃车而逃。后刘某某从拿走车内的500元现金,并将夏利车弃于路边。

目前,此案尚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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