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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财害命诱杀同乡的抢劫犯肖沛福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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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3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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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上午,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抢劫犯——53岁的河北青县无业人员肖沛福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我是冤枉的。马某是我朋友,我陪着他来北京要债!”一年前,当此案开庭审理时,肖沛福在法庭上连连喊冤,他的讲述好像电影情节一样离奇。肖沛福自己说,他与被害人马某来北京是想找人索要欠款,马某为了“托关系”随身携带了大量现金。2006年5月15日,他们入住北京一家旅馆。16日凌晨,他们在旅馆房间内睡得正熟,突然多名黑衣男子破门而入,吵嚷着让马某还债,否则要将马某置于死地。由于马某与对方争执,一黑衣男子用斧头将马某被砍倒在地。肖沛福说,马某随身携带的16万元现金被这些男子劫取,而他被蒙住头,反捆双手,乘电梯押至楼下,塞入一辆轿车的后备箱里。在路上,黑衣人还威胁他如果说出去就杀他全家。到了天津静海县附近,他被扔在路边沟里。天亮时,他乘坐长途汽车返回老家。

但是,旅馆的监控录像显示,肖马二人于2006年5月15日13时许入住宾馆6009房间,之后二人共同离开宾馆,19时47分返回。5月16日1时34分,一名男子只身从6009房间方向走来,身背黑色电脑包,手拎一布袋,乘宾馆电梯离开。经辨认,凌晨只身离开宾馆的人就是肖沛福。录像中也没有肖沛福所述的多人闯入6009房间,亦没有显示有人被蒙头、捆绑,从6009房间走向电梯下到一层大厅等情节。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肖沛福以帮助索要工程欠款,许诺给予巨额回报为由,诱使被害人马某携带了大量现金与其共同来京。肖沛福准备了斧头、尖刀等作案工具,预谋在京对马某实施抢劫。2006年5月16日1时许,肖沛福在宾馆房间内趁马某不备,先后持斧头、尖刀对马某头部、颈部、胸腹部等部位连续猛砍、猛刺,致马某重度颅脑损伤合并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肖沛福抢得马某随身携带的人民币14万余元后,逃离现场。

2007年8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犯抢劫罪判处肖沛福死刑,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今天上午,肖沛福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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