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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团伙拦路抢劫 庭上认错下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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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4 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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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别哭,我对不起您。”在北京丰台区人民法院的法庭上,听到母亲替自己赔付受害人1千元时,王洪当庭给母亲跪下,哭着认错。王洪等四人因抢劫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近日,丰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开庭审理时,王洪看见坐在旁听席上父母,眼圈一红急忙低下了头。而另外3名被告人则满不在乎的站在被告席上。

检察机关指控称,2010年2月2日13时许,李成纠集了王洪、李维、赵强在丰台区六里桥南里一饺子馆内预谋结伙实施抢劫。同日十七时许,被告人李成伙同被告人李维在丰台区玉泉营环岛西侧铁路桥下,拦路抢劫被害人王某某,因被害人王某某反抗未遂;后被告人李成、李维抢劫被害人王某,遭遇被害人王某反抗未遂,后被害人李成用弹簧刀将被害人王某后背扎伤。经鉴定被害人王某、王某某的伤情均为轻微伤。

“我认罪,但是当时我没有去抢,也没有扎人,只是在饺子馆里等着的。”对于指控自己犯抢劫罪,王洪表示认罪。

“你为什么要参与抢劫?”法官问道。“要过年了,我没钱,想到父母忙活了一年,自己却连给他们买点东西都不能,觉得愧疚,正好在网上碰到了李成,我一跟李成说,结果我们就想抢点钱。”听到王洪的回答,王洪的母亲捂住嘴,低声的抽泣起来。

“我没有扎人,没有抢,我知道错了,给我个改正的机会吧。”王洪请求法官给自己改正的机会。

当法官告诉王洪,他的父母拿出1千元,替他付了赔偿款,王洪突然跪倒在父母前面,哭着说:“我对不起您,我错了。”王洪的母亲再也忍不住,大声的哭了起来,“别哭,您身体不好,我好好改造,出来一定孝顺您。”王洪趴在地上边哭边说。

此案没有当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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