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女友变心 安徽厨师北京放火烧死情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6-04 15:51
人浏览
中国法院网讯 因对女友与他人同居不满,厨师张洪强一怒之下购买了汽油,将情敌所开的小餐馆烧毁,将情敌烧死,将女友烧成重伤。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张洪强犯放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张洪强今年24岁,原系安徽省农民,学会做菜的手艺后一直在北京的一些小餐馆里当厨师。2003年,他认识了23岁的杨小姐,俩人一见钟情,成为恋人。双方一直处了有七、八个月,期间张洪强也为杨小姐购买过礼物。按照张洪强的预想,他们两人一定能够顺利步入结婚的殿堂。没想到,杨小姐突然和张洪强疏远了,原来她认识了在北京市大兴区开小餐馆的高老板,俩人很快坠入爱河,并同居在一起。张洪强得知此事后心中非常气愤。
2004年3月30日下午,张洪强在丰台区一个加油站购买了十块钱的汽油,坐车来到大兴。他先是给杨小姐打了一个电话,在电话中他对杨小姐进行了威胁,表示绝不会放过杨小姐和高老板。3月31日的凌晨,张洪强来到高老板经营的餐馆外,点燃事先准备好的汽油,砸碎玻璃,扔进了高老板和杨小姐居住的餐馆,将餐馆烧毁,并造成高老板死亡,杨小姐重伤。
张洪强作案后立即离开了大兴,但是法网恢恢,4月5日,公安机将张洪强查获归案。一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洪强为实施报复,纵火焚烧餐馆,危害公共安全,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依法应予严惩。一中院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