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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牛贼被人追赶为报复竟放火烧房被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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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4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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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魔王”杨昌文因盗窃耕牛被村民追撵,为了给人家点颜色看看,竟然放火烧村民房子。12月12日,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这起纵火案进行宣判,以纵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杨昌文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9000元。同时以盗窃罪、纵火罪判处被告人王启怀、熊国华等5人4年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徒刑,并各处罚金2000元至1万元。
“牛魔王”山村疯狂作案
作为山区农村,耕牛是农民不可缺少的主要生产工具,也是不少农民家中较值钱的家当。2004年3月到7月期间,曲靖市会泽县雨碌及附近的乐业、鲁纳、大井等乡镇,接二连三地出现耕牛被盗现象,搅得养牛的村民们人心惶惶,夜不能寐,一些农户甚至在室外安装了电灯并彻夜灯火通明。
据被盗耕牛的群众向派出所反映,耕牛往往在夜深人静时莫明其妙地失踪。村民清早起来发现耕牛丢失后,只会想起组织人员寻踪觅迹,多数没有报案。
一时间,这些区域的群众人心惶惶,议论纷纷,不少老人甚至说可能是传说中的“牛魔王”在作怪。于是,群众为了防止耕牛被盗,在辛勤劳作了一天后还不敢入睡,专门派人看护耕牛,个别群众还将被褥抱至牛棚,与牛同眠。
“蹊跷”火灾破获系列盗牛案
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激起了全体侦查人员的义愤。专案组通过缜密分析,认定犯罪分子活动如此猖獗,活动范围如此集中,活动密度如此之大,表明他们就藏匿在耕牛被盗的区域之内。从发现的多起耕牛被盗杀的情况看,作案成员应不少于2人,有较为固定的销赃市场。耕牛被盗的发案区域均属边界相接之地,且作案时间、地点的选择极为相似,极有可能是同一伙人所为,警方遂决定并案侦查。
2004年8月2日,正当民警们开始广泛深入的调查走访并获得一些重要线索时,雨碌村的陈某到派出所报案称,当天凌晨3点多,其兄长家房屋突然失火,12岁的侄女小燕被烧为重伤在医院抢救,怀疑是他人纵火,请求查处。
案发现场位于村民老代家的一间小平房,室内碎玻璃及烧坏的塑料物品狼藉摆放,烧剩残渣中散发出阵阵汽油味,财产损失800元。经法医鉴定,小燕损伤属重伤,达九级伤残,其右肘关节癍痕松懈需手术费4000元。
据代某回忆,失火前的7月22日凌晨,一辆写有“昆明市某县”的小货车拉着两条牛停在老代家房屋附近。当时起来查看耕牛的老代怀疑是伙偷牛贼,就随手用电筒照并追喊但没追上。火灾怀疑是被追过的贼所干。
盗牛贼放火给人颜色看     
2004年10月23日,经详细摸排,侦查人员琐定因盗窃曾两次坐牢的者海镇农民杨昌文、鲁纳乡的王启怀及昭通农民孔祥云、贵州威宁县农民熊方林,同日将4人分别拘捕归案。随后,者海镇的熊国华、罗布古镇的李进和相继落网。
被抓获后,杨昌文等分别交代了放火报复及盗窃耕牛的事实。
2004年7月22日凌晨,杨昌文、熊国华、王启怀结伙在雨碌乡高桥村盗得两头耕牛返回时,途经雨碌村代某家附近被代某发觉并追撵,便预谋火烧代家的房屋给代家点颜色看。8月2日凌晨,杨昌文、熊国华邀约孔祥云携带汽油到代家放火后逃离。
2004年11月30日,杨昌文等6人被宣布执行逮捕。
  六“牛魔王”一审被重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4月至10月期间,杨昌文等6人有分有合,携带破坏钳等作案工具,先后在会泽县雨碌、鲁纳、大井、乐业及宣威市务德镇等乡镇作案31起,盗窃耕牛价值10万余元。其中王启怀参与作案23次(其中未遂3次),盗窃耕牛价值8万余元;杨昌文参与作案21次(其中未遂次),盗窃耕牛价值7万余元;熊国华参与作案19次(其中未遂2次),盗窃耕牛价值6万余元;孔祥云参与作案18次(其中未遂1次),盗窃耕牛价值5万余元;李进和参与作案10次,盗窃耕牛价值3万余元;熊方林参与作案5次,盗窃耕牛价值1.8万余元。
法院同时查明杨昌文、熊国华、孔祥云等3人放火报复代某家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杨昌文等6人在大肆盗窃耕牛的共同犯罪活动中,有分有合,作用相当,不予区分主从。其中杨昌文、熊国华和孔祥云等3人害怕盗窃耕牛被人揭发,采用放火烧毁他人房屋作为威胁,造成1人被烧成重伤及房屋被损毁的后果。其行为虽然是针对特定被害人的房屋,但其行为所造成的结果危害了不特定人的生命健康权,公诉机关指控放火罪事实和罪名成立。
据此,法庭一审以盗窃罪判处杨昌文有期徒刑12年,以放火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罚金9000元;同时分别决定执行熊国华、孔祥云无期徒刑,处罚金8000元、7000元;以盗窃罪判处王启怀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0000元,另分别判处李进和、熊方林有期徒刑6年、4年,并处罚金4000元、2000元。
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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