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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火烧了自家房 糊涂子获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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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4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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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省沾益县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离奇的放火案,蒋权放火烧了自家房被判刑三年。
深夜火起密家山 民警细勘显端倪
去年12月6日深夜,一串急促的电话铃声在沾益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值班室响起。电话的另一头一位村民气喘吁吁的传来声音:“快,快……我们桃源村委会密家山村老蒋家着火啦。”
一段紧张的警民救火接力后,从密家山村蒋权家屋内跃出的火舌终被消防队员的水龙降伏。可火灾被及时扑灭后,细心的西平公安分局侦查员却发现这起火灾的发生并非偶然。
于是,侦察员们迅速开始了现场勘查。经过勘验确定起火点位于该房二楼室内,而该室内并无火源,照明电路也未发现短路现象。这样的结果令在场有经验的侦查员判断——“难道是人为放火?”。
赡养老人起分争 生怨点燃自家房
果然,在随后的现场走访调查过程中进一步印证了侦查员们先前的判断。
原来,房主蒋权共兄弟三人,自己排行老大,年近不惑之年的他在村里算得上是个孝子。虽然自己招亲到了麒麟区珠街乡生活,但还不忘时常回来看望父母,并主动将自己在密家山村的住房让给二老居住。每年还定期给父母亲送来粮食和一定的生活费用。这原本也是兄弟三人约定好的,但是其它两个弟弟虽然和父母在同村居住却常常不按约定孝敬二老。为此事大哥蒋权没少和两个弟弟发生争执,心里早就存下了些许怨气。
2005年12月6日一大早蒋权像往常一样来村里看望父母,并买来砖石料亲自帮父亲打灶。辛苦了一天,晚上一大家子人聚在一起吃顿团圆饭。酒酣耳热之后,蒋权再一次提起了赡养二老的事。
大哥蒋权当着全家人的面责问弟弟蒋洪,令他感到既羞又辱,就这样兄弟间的争吵又一次重演。几番唇枪舌剑之后,老父亲实在听不下去,终于发话“算了,算了,你们都是我的儿,我指不上你们小的也只有指望大的了。”争吵暂时平息下去,可蒋权却把这怨气再一次强压进了心底。
晚饭还没吃完蒋权就称喝多了,独自来到隔壁楼上卧室休息。也许是因为长期的心里失衡,也许是因为酒精的刺激作用,躺在床上的蒋权头脑中突然闪一个可怕的念头:“爹啊,这么些年来我像这样子孝敬你们二老,你们还偏心一味向着弟弟。反正这房子也是我的,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我把这房烧了,你们二老也别住了!”。想到这里,蒋权借着酒劲儿从自己衣兜里掏出打火机,点燃了堆放在屋内的谷草。
知子莫若母,饭桌上争吵后一直不放心大儿子的老母亲这时正上楼来看他,正巧看到了这一幕。“权儿啊,你这是干的什么事啊!”此时的老母亲急得直跺脚,赶忙上前来想拦住儿子。可是年迈的老妇人此时又怎会拦得住这酒后一时糊涂的莽汉呢?屋内堆放着大量晒干的谷草,火势顺着谷草迅速上窜,很快就蔓延到了整个房间和隔壁住房,幸亏母子撤离和扑救的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
一时糊涂泄怨气 三年朝夕狱中悔
在随后的侦查过程中,民警们发现蒋权家屋顶受到火舌吞噬全部塌陷,家中财物几乎荡然无存。与其紧密相连的蒋洪的住房也受到了损失。蒋权家住房西侧是村中一条便道,不足十米宽的便道对面连续分布着二十余户农舍,两侧农舍墙下都堆放有大量包谷草。南侧20米处又有一排五户农舍相依。一旦火势蔓延开来后果不堪设想。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放火是故意纵火焚烧公私财物,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常常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对公民心理安全感也有较大影响,一般量刑也较重。蒋权的行为虽然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及周边村邻的生命财产安全,确已构成放火罪。
(文中姓名均为化名)
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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