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卤莽妻子与丈夫吵架后为求分居放火烧房被判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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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4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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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琐事与丈夫吵架之后,妻子蔡某一怒之下在承租的房屋里纵火,险些危及四邻居,酿成灾祸。今天上午,江西来京打工人员蔡某因涉嫌放火在北京昌平区人民法院受审。

蔡某与丈夫均为外地来京务工人员,暂住在昌平区北七家镇歇甲村。夫妻两人平常为他人加工窗帘。双方在2006年年底结婚,但婚后经常吵架。2007年4月20日凌晨,蔡某向丈夫提出要求分开一段时间,丈夫不同意她的要求,认为双方结婚没多长时间就分居会遭到别人的耻笑,蔡某因此再次与丈夫发生口角。在吵架过程中,蔡某夺过丈夫的打火机将自己承租的房屋点燃。事后鉴定,此次大火造成了房屋及一些物品的损失共计一万九千余元。

公诉机关以涉嫌放火罪对蔡某提起了公诉。蔡某在法庭上交代,自己这么做是觉得房屋里堆积的是布料,烧了也不值钱。火烧着后,房东就会赶他们走的,她就可以离开丈夫一段时间。蔡某表示认罪,并称自己通过这个事情更加珍惜夫妻之间的感情,对自己的行为很后悔。经现场勘察,蔡某夫妇租住的房屋与周围的房屋距离很近,而且他们房屋堆放的布料属于易燃品,在火灾发生的时候,周围还住着人,幸好灭火及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公诉机关提供一份邻居朋友所做的证言,他们反映,蔡某婚后经常与丈夫吵架,甚至动手。蔡某本人脾气暴躁,经常冲动。事发后,蔡某的丈夫已经赔偿了房东的损失。

经过上午的审理,法庭认为蔡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放火罪,但鉴于蔡某系自首,并积极赔偿了房东损失,故判决蔡某有期徒刑三年。

宣判后,蔡某表示不上诉。在当天的审理中,菜某的丈夫没有到法庭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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