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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吵架妻放火 烧毁邻房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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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4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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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之间因感情不和,发生争吵,妻子王某火烧丈夫衣物进行报复,不料竟烧毁邻居家房屋,王某为自己的一时冲动付出了代价。1月13日,被河南省焦作中站区人民法院以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2009年8月18日11时左右,被告人王某因和其爱人毋某感情不和,为发泄私愤,王某在自己家中用打火机点燃毋某衣物,随后引燃邻居王某某的东厢房。王某某居住的房系砖瓦结构,屋顶有塑料扣板、木制房梁。随后被群众发现,拨打119后,消防队将火扑灭。王某某东厢房内的四个衣柜、床、床头柜等物全部烧毁,整个东厢房被火烧塌。经现场勘查,王某某的东厢房北侧紧挨着其婆婆梁某的房子(系砖瓦,木制房梁、用纸打的屋顶复棚),梁某家又紧挨村中其他砖瓦结构的居民住宅。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因家务琐事点燃丈夫衣物,引燃邻居房屋,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已构成放火罪。被告人王某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了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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