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舅舅2万拐卖亲外甥讨好情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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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5 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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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6月3日,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对一起为图财竟拐卖4岁亲外甥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拐卖儿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改明、蒋润玲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2000元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00元。
现年39岁的李改明是安阳县许家沟乡农民,今年1月29日,他伙同其情妇蒋润玲(化名杨玲)来到安阳县白璧镇郭盆村,指使自己儿子以给其妹妹家4岁的男孩儿董某买鞭炮为由将董某拐出后,以2万元价格卖给安阳县磊口乡一农民夫妇。事后,李改明为被告人蒋润玲购买银白色耳坠一副,价值300余元。1月31日,李改明、蒋润玲被公安机关抓获。案发后,追回李改明违法所得1.5万元和蒋润玲违法所得银白色耳坠一副。庭审时,两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改明、蒋润玲以出卖儿童为目的拐骗、出卖儿童,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李改明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蒋润玲起次要作用,系从犯。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两被告人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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