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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宣判特大拐卖儿童案 22人团伙5人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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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5 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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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对肖玉凤特大拐卖儿童团伙作出宣判后,近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又对另一起更大更恶劣的系列拐卖儿童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该团伙22名成员中有7名,被处以死刑、死缓或无期徒刑。

  2001年初,在本市近邻先后发生10余起3岁左右小男孩被人拐骗、丢失的案件,公安机关经过立案侦查,首先将在新迎小区农贸市场拐骗儿童的嫌疑人黄德财抓获,随后对其电话进行监控,将嫌疑人王关友、马云林抓获。据他们的交待,先后将这系列拐卖儿童案的总共22名嫌疑人一一抓获。

  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以拐卖儿童罪对该团伙提出公诉后,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3月至7月期间,被告人王关友、黄德财等五人先后分别结伙或单独在本市新迎小区农贸市场、关上镇关坡巷、福德村、双桥村以及曲靖市、四川省绵阳县等地采用哄骗的手段,将郑功成、朱龙飞、匡涛、马耀文等九名三至四岁的男孩拐骗,尔后邀约被告人马云林、严成才等人分别将被拐骗儿童带到河北省邯郸市贩卖,或通过被告人徐正奎、唐申贵等十一人从中介绍、转卖给福建省沙县的被告朱苏蓝、陈银英(另案处理)贩卖。

  在整个犯罪过程中,王关友、黄德财各拐卖儿童3名,朱苏蓝拐卖儿童4名,马云林和许生友分别拐卖3名和2名,五人均系主犯;许生友和另外两被告严成才、刘云猛系刑满释放五年内又犯罪,系累犯。

  审理中还查明,林小青等被告还曾共同参与将拐卖的儿童赎回送交公安机关。其辩护人张丙春律师就此辩称:林的行为及时防止了本案危害结果的发生,且其认罪、悔罪态度良好,再加上在整个犯罪过程中又只是从犯,因此,应酌情从轻、减轻处罚。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确认了公诉机关指控的所有犯罪事实,同时也采纳了被告林小青辩护人的观点,认为王关友等22名被告无视国家法律、为采取非法暴利、结秋拐卖儿童,其行为均已构成拐卖儿童,且犯罪情节恶劣,给社会造成了严重危害后果。该院近日据此对这起影响巨大的拐卖儿童案作出一审宣判:王关友、黄德财、朱苏蓝、马云林、许生友五名主犯中,前三人被判决死刑,后两人被判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五犯均被处以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王忠洪、严成才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各5万元;后15名被告则被处以有期徒刑3年到10年不等,各并处罚金1万至3万元不等。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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