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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儿童尝到甜头 故伎重演当场被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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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5 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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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近日,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分别判处四被告人有期徒刑5至8年,并处罚金1至2万元。
2002年6月的一天,家住枣庄市薛城区邹坞镇的曹士平、周忠好和临沂市平邑县的徐长清听说陶庄镇的苗家运从四川省邢某手中收买了一名男婴,正找机会出手。三人闻讯后,便积极帮助苗家运寻找买主。10多天后,四被告人以15800元的价格,将男婴卖给枣庄市市中区的黄某收养。赃款被四人分掉。
2002年7月26日,尝到甜头的徐常清、周中好听说临沂地区的苑某收养了一名男婴,二人通过熟人介绍到了苑某处,徐某以“没有男孩,想收养当儿子”,并许诺给苑某一笔好处费,将男婴收买。二人准备将这个男婴高价出卖时,被闻讯赶到的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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