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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挣千元好处费 6人拐卖女婴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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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5 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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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住新郑市的赵某为帮无生育能力的大姐抱个孩子,顺便挣点好处费,竟带人拐卖了一个7个月大的女婴,收到8000元与同伙分赃。1天后,这伙人就被缉拿归案。9月1日,郑州市二七法院对这起拐卖儿童案件作出一审判决。

  2009年12月,赵某觉得手头挺紧,想找笔生意做做,就打电话联系几个哥们,他们刚好也为没找到工作犯愁,就爽快地答应了,凑到一起后,就开始商量拐卖小孩可以赚钱。他们一合计,先分伙到菜市场转悠了几天,因为人多不好下手,没有找到目标,就沮丧地回去了。赵某到了租房处,经过2楼时看到一年轻女子抱着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并且身边没有其他人,顿时起了歹心。赵某和他的哥们一商量,觉得此女子一人带着一个小孩,很好下手。12月15日,赵某就给妻子打电话,说是可以帮妻子的大姐抱个小孩,因为大姐无生育能力,在婆家倍受冷落,妻子没问孩子的来路就赶忙答应下来,并同大姐说了情况,赶紧准备钱。16日15时许,赵某伙同哥们詹某、马某、蒲某、牛某、邢某来到位于郑州市二七区租房处住下。分完工后,赵某去超市买了胶带,赵某、詹某、马某以借饭盆为由,骗开史女士的房门,进屋后,史女士被按倒在地上,并被赵某用胶带缠住手脚,史女士一直大叫,蒲某就用旁边的毛巾捂住了她的嘴,后用胶带封住,赵某从窗口看到车已到楼下,就赶紧抱着女婴下楼回家。赵某抱着女婴去了大姐家,大姐一看弟弟拿到8000元后,和其他人会合。牛某拿走1200元和邢某分,其他3人,一人500元,剩下的自己拿着回家交给妻子,说是自己打工挣来的。史女士在孩子被带走后,想办法移动身体,将胶带弄断后,赶紧给家人打电话报警。12月17日公安人员在新郑市将赵某、邢某、蒲某、詹某、马某、牛某抓获。现小女孩已被解救。

  二七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詹某、马某、蒲某、牛某、邢某以出卖为目的,绑架一名儿童,其六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拐卖儿童罪。在量刑时,本院同时又考虑了以下法定和酌定的量刑情节:被告人赵某、詹某、马某、蒲某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牛某、邢某系从犯,应当对其减轻处罚;被告人赵某曾因犯抢劫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继续犯罪,主观恶性较深,可酌定从重处罚;被告人邢某在从犯中所起作用相对较小,归案后悔罪情节明显,可酌定从轻处罚。

  9月1日,二七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赵某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被告人詹某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被告人马某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被告人蒲某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被告人牛某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被告人邢某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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