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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的司机赚运费 代购毒品罪难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6-07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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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再明

  摩的司机为了赚取运费,竟帮助瘾君子代购毒品海洛因。2月28日,经湖南省桃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胡立民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元,非法所得150元上缴国库。

  现年41岁的胡立民,购买了一辆摩托车在乡村跑出租业务。他在平时跑出租过程中,结识了吸毒人员王建仁。当王建仁毒瘾发作时,胡立民就开车帮其到贩毒人员颜建军(已判刑)手中购买毒品海洛因,从中赚取差价和运费。2010年7月至8月,胡立民先后3次为王建仁代购毒品海洛因,共计0.15克,每次从中赚取毒资差价30元和运费20元,共获赃款150元。2010年8月5日,当胡立民再次为王建仁代购毒品海洛因时,被公安民警逮了个正着,并当场从其身上查获海洛因0.05克。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胡立民以营利为目的,多次为他人代购毒品海洛因,其行为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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