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走私23公斤毒品 深圳判处两香港毒贩死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6-08 02:51
人浏览
去年11月,3名香港男子将23公斤毒品装入旅行箱,准备藏到渔船上偷运到日本时,被警方破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10日判处其中两名主犯死刑,另一从犯被判有期徒刑14年。
去年9、10月间,香港居民邱庆文伙同郭世杰(在逃)密谋从深圳走私毒品到日本。郭世杰通过香港居民张泽诚纠集从事渔业的阿光(在逃)后,邱庆文、张泽诚和郭世杰等密谋,由“阿光”提供渔船将毒品从深圳偷运到日本,并定于去年11月9日这一天走私毒品到日本。
去年11月9日早晨,香港居民刘志勇按照郭世杰的指令,前往广州取准备走私到日本的毒品,刘志勇在广州市乘车到某酒楼门口,从一名男子手里接过装有毒品的一黑色旅行箱和一黑色旅行袋,即返回深圳,被公安干警当场抓获。公安干警共缴获23包白色晶体状物,经刑事技术鉴定白色晶体状物净重23公斤,内含甲基苯丙胺成分。
深圳市中院审理后认为,邱庆文、刘志勇、张泽诚结伙走私毒品,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走私毒品罪。邱庆文、刘志勇均为主犯,被判处死刑;张泽诚是从犯,被判处14年有期徒刑。判决后,邱庆文和刘志勇当庭表示不服判决要上诉。
来源:新华社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