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受诱使吞运毒品被判死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6-08 04:41
人浏览
长期靠捡破烂为生的破烂王陈小冬,为了金钱铤而走险,在他人的诱使下按照他人要求,以吞食的方式代人运输毒品。日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运输毒品罪一审判处陈小冬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2年11月,在海南省海口市靠捡废品养家糊口的湖北省农民陈小冬,在一茶店外收矿泉水瓶时,一个自称是刑警叫陈斌的,让他配合办案赴南宁与一老板取得联系,并按老板要求办事。陈小冬到了南宁与该老板取得联系后,老板又让陈乘火车到昆明,并通过另外一人劝其吞食海洛因胶囊,陈小冬共吞下了110粒,因此得到了2500元的酬劳和一部用于联络的手机。2002年11月24日,陈小冬乘坐云南航空公司航班将毒品从昆明市运至北京首都国际机场时,被当场抓获。

  经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陈小冬违反毒品管制法规,明知是毒品海洛因而予运输,且数量大,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案件具体情节,故对其判处死刑,不予立即执行。


来源:法制日报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