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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为给患癌症丈夫治病铤而走险帮带毒品获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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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8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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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给患肺癌的丈夫治病,妻子铤而走险帮他人运输毒品,受到法律制裁。1月18日下午,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运输毒品案件,并当庭判处被告人李燕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万元。

年仅27岁的被告人李燕,系贵州省纳雍县人,为给患肺癌的丈夫治病,答应帮他人带点“东西”去浙江,事成之后可得“好处费”1万元。2007年9月15日,李燕携带毒品,持当日无座车票,从六盘水站乘上昆明开往上海的K80次旅客列车,欲前往浙江省杭州市。次日凌晨2时许,当列车运行在六盘水至安顺区间时,乘警对车厢进行巡视,至列车第11号车厢与第12号车厢连接处时,发现处于该处的李燕形迹可疑,即对其进行盘查,当场从李携带的红色女式小包内查获用塑料纸包裹的白色圆柱状可疑物品2块。经上海市毒品检验中心检验,查获的圆柱状可疑物品中检出海洛因成分,净重209.23克。

上铁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燕明知是毒品海洛因,仍利用交通工作予以非法运送,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依法应予处罚。鉴于被告人李燕系初犯、认罪态度好、毒品未流向社会,故对其酌情从轻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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