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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得1.5万元好处费 一农民冒险运输毒品170余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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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8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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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1.5万元好处费,竟将他人交予的2包毒品绑在双腿膝盖部位,乘坐火车运往异地,岂料被乘警在软卧车厢查获。4月1日上午,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董林华运输毒品案,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以运输毒品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

现年32岁的董林华系云南保山市农民,曾因犯盗窃罪从1994年起先后3次被判刑,2004年9月刑满释放。去年12月13日,在事成之后将获1.5万元好处费的诱惑下,董林华将他人交予的2包毒品绑在双腿膝盖部位,从曲靖火车站持票乘上昆明开往上海的80次旅客列车软卧车厢。次日9时许,列车运行在凯里至怀化区间,乘警对9号软卧车厢进行安全检查时,当场从董林华的双腿部位各查获1包用紫色和黄色塑料包裹的可疑物品。经上海市毒品检验中心检验,查获的可疑物品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净重170.24克。

上铁中院审理认为,董林华明知是毒品甲基苯丙胺仍利用交通工具予以非法运送,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鉴于董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过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故意犯罪的情节,故依法从重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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