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刑满释放又贩卖毒品 立功表现换从轻处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6-08 14:21
人浏览

  曾因贩卖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刑满释放不思悔改又上邪道,东窗事发被抓揭发他人有功,从轻处罚被判15年并处罚金。7月30日,新余渝水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贩卖毒品案,被告人章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被告人钟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09年12月初,被告人章某接吸毒人员宋某的电话,要求购买冰毒。章某即叫钟某送了500元的毒品到新余市春龙宾馆给了宋某,同月20日傍晚又故技重施。2009年12月21日上午,被告人章某接温某的电话要求购买冰毒,章某即叫钟某送了200元的毒品到火车站旁的半岛宾馆交给温某。同日,新余市公安局禁毒民警在华亭宾馆6006房将被告人章某、钟某抓获。在被告人章某随身携带的挎包内缴获白色结晶性物品2小包及可疑红色丸状物品60粒。在该宾馆总台缴获被告人章某寄存的可疑白色结晶性物品1大包及可疑红色丸状物品266粒。经鉴定,可疑白色结晶性物品重16.3839克,含甲基苯丙胺成分;可疑红色丸状物品重31.6134克,内含甲基苯丙胺成分及咖啡因成分。

  被告人章某归案后,能揭发肖某涉嫌贩毒事实,并协助公安人员将肖某抓获,缴获肖某冰毒54.5578克,麻果1.4441克。

  一审法院认为,两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贩卖毒品罪,章某起了主要作用,系主犯,且曾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又进行贩卖毒品,依法应从重处罚,但其有立功情节,又可从轻处罚;钟某系从犯,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有一定的悔罪表现,依法应当减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