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北京“4·23”持枪聚众斗殴案宣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6-08 16:36
人浏览
中国法院网讯 4月26日,因做生意抢地盘而与他人动刀动枪的被告人周某,被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另一被告人刘某因为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2000年4月23日7时许,开“黑车”拉旅游散客的佟某等人,不满意周某一方抢了自己的生意,就想教训他们一下。佟某一方为了在打架时能够辨认自己人,约定均右手戴白手套,手持棍棒等物到北京市西城区天文馆门前找到周某和刘某,周某一方一看对方来势汹汹,用自制手枪和猎枪朝天鸣了几枪,结果误伤过路行人杨某。佟某等人一看对方动枪了扭头开车就跑,周某上车追击至首都体育馆附近的马路上,冲上车将佟某、胡某打伤,然后潜逃回老家天津,最终被警方抓获归案。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