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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朋友出头持枪打死一人 台商被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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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8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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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刘宝升与情敌争风吃醋,结果被情敌请的打手殴伤。台商周启耀为帮朋友刘宝升出头,持猎枪打死一名打手。日前,东莞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周启耀死刑,缓期2年执行;同案的刘宝升等四人犯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至15年。

雇佣打手被猎枪打死

法院审理查明,去年8月15日,在东莞市塘厦镇红唇酒店门口,东莞市塘厦镇林村卡妮尔灯饰厂员工刘宝升(绰号阿狗,吉林农安县人)、苗大海(黑龙江省鹤岗市人)因争风吃醋殴打杨青韵(刘宝升的女友,山东省莘县人)的前任男友李建朋(另案处理),并砸坏摩托车。次日零时许,李纠集五六名男子在酒店门口将刘、苗打伤。于是刘、苗两人纠集台商周启耀(台湾省彰化县人,原系东莞市塘厦镇润祥灯饰厂总经理)预谋报复。当天21时许,周启耀伙同刘宝升并携散弹猎枪,指使邹涛驾车,由杨青韵带到该镇第一工业区某卡拉ok对面约10米远处,由杨指认出曾殴打刘、苗的黄仕强后,周启耀用散弹猎枪向黄连开两枪后逃离,结果黄中弹致右胸致右肺破裂,抢救无效死亡,站在黄旁边的杨某琴头部、腹部多处中弹,经法医鉴定为轻伤。

作案猎枪藏在鞋柜里

据主犯之一刘宝升供述,他将杨青韵以前的男朋友打一顿后,被对方七八个人围殴,背部被刺一刀,便约周启耀带着猎枪伺机复仇。

周启耀说,当晚9时许,刘宝升致电说一起去指认前天打他和苗大海的人,于是,他带着猎枪和四发子弹,叫司机邹涛驾车接刘宝升和其女友后,用“百年合好”的红纸贴住车牌,并把车开到该镇第一工业区某卡拉ok旁,并要求杨青韵向指认出卡拉ok门前的打人者黄仕强。随后,周启耀打开车窗,叫坐在路边栏杆上的人走开,把枪伸出窗口向黄开两枪后离开现场,并将枪放在厂内的小食品店。刘杨等被抓获后,在周启耀家的客厅阳台鞋柜里找到作案猎枪。

主犯周启耀被判死缓

法院审理认为,周启耀等为实施报复竟在公共场合持枪杀害他人,并造成1人死亡、1人轻伤,均构成故意杀人罪,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是本案主犯。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周启耀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刘宝升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判处杨青韵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分别判处邹涛、苗大海有期徒刑5年。
来源:新华网-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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