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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组织五百余人偷渡被判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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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8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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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4月12日上午,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特大组织偷渡团伙进行一审宣判。身为博士后的主犯李钟洵因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金文汉等其他6名被告人也分别被法院以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和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判处十三年至两年不等有期徒刑。
现年60岁的李钟洵出生于西安,拥有医学博士后学位。1986年开始旅居巴黎。经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初,李钟洵与戴某在法国成立中法教育、社会、经济和文化交流中心(有限公司),以组织中国留学生到法国学习和中小学生到法国参加夏(冬)令营。2000年7月,李钟洵和同案被告人周则楷经预谋后,组织21名学生以到法国参加夏令营的名义,向我国外事部门及法国驻上海总领事馆骗取出入境证件,并组织该批人员于2000年7月22日从上海出境,滞留西欧国家。随后李钟洵等人向该批人员的家属收取每人约10万法郎的费用。
之后,李钟洵、金文汉、周则楷、袁征宇、刘四洋、张晓光、左敬丽7名被告人利用自创的“二次出境法”又先后4次组织、运送他人偷渡。总人数达到541人,其中298人已成功出境并滞留国外。该团伙收取的偷渡费高达620万法郎和3000余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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